今天,女朋友办的访友签证被拒,原因是sb某某中介给填的逗留时间是6个月,以至于签证官不相信她六个月回国的时候还能继续拥有这份工作。我给她写的邀请函是邀请她来玩20天的, 所以和之前的期限有矛盾,结果被怀疑情侣关系。 说没有说明你们两个什么时候开始在一起的,是不是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。本来想给她在这边过生日的,结果泡汤了。。。
求助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的经验, 我是应该提出申诉呢还是重新申请?
另外求大家介绍一家靠谱中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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